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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31日 星期二

解決勞力短缺 政院將提配套


馬政府拚經濟措施中排名首位的「促投資」,行政院政務會談周三(1日)研擬配套作法,聚焦於解決勞動力短缺問題,鬆綁外勞是主要重點,勞委會將提出鬆綁外勞具體做法,包括新增超額進用機制、檢討五級制產業適用級距等,預估9月中旬陸續上路。
此外,千人以上大企業遞減進用1%至3%外勞聘僱的規定,也將討論是否一併刪除。
為吸引投資,解決勞動力短缺問題是當務之急,行政院周三政務會談時,經建會、勞委會將分別提出報告。
勞委會官員說明,新增超額進用機制是針對符合高附加價值高勞力密集、勞動成本比例較低的企業,規劃新增超額進用機制。現行產業外勞就業安定費,非科技製造業每聘1名外勞須繳2,000元,高科技業是2,400元。官員透露,每聘1名超額外勞的就業安定費用,可能是6,000元至1萬元間,預訂9月中旬召開的外勞政策諮詢小組定案。
舉例來說,如果一行業原本適用20%外勞配額,希望提高到25%,多出的5%外勞名額,必須付高額就業安定費。不過,考量企業成本,超額聘僱外勞一定比率內,考慮企業不必多繳就業安定費,或依超額聘僱不同比率,收取不同就業安定費。


全文網址: 解決勞力短缺 政院將提配套 | 經濟要聞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7258469.shtml#ixzz22BXqWs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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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工商團體再呼籲外勞、本勞工資脫勾 未違反國際勞工公約

鉅亨網記者尹慧中 台北
勞委會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8月將登場,而6大工商團體今(30)日發布聯合聲明呼籲政府「暫緩調高基本工資」並指出,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脫勾並未違反「國際勞工公約」,兩者未脫勾前,調高基本工資等同給付外勞的工資迅即增加。
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中華民國工業協進會、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等聯合聲明指出,現今國內絕大部分的勞工薪資皆超過基本工資,而工商界多年來殷盼的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脫勾」問題。
聲明指出,勞委會認為違反國際勞工143號公約,惟該公約第11條明文指出,有關「移民勞工」權益保障,並不適用於在限定期限內必須離開的契約勞工,因此,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脫勾並未違反國際勞工公約,兩者未脫勾前,調高基本工資等同給付外勞的工資迅即增加,導致外勞的薪資較其他國家進一步提高。
企業支付勞保、健保、勞退金之提繳、身心障礙者雇用差額代金、原住民雇用差額代金等各項社會救助給付,都與基本工資有所連結,聲明強調,牽涉範圍極為廣泛且複雜,非僅單純調整勞工薪資問題。

投資符3條件 外勞配額加碼

投資符3條件 外勞配額加碼
為改善投資環境、提高廠商投資台灣意願,經濟部提議,只要符合投資政策性重點項目、製程屬高附加價值項目、能創造高數量就業3項指標的投資案,不論本國或外資企業、乃至返台進行投資的台商,提供額外外勞配額5-10%。上周四總統府舉行財經月報,經濟部長施顏祥直言,吸引外資不能只靠經濟部,必須跨部會通力合作。馬總統指示經濟部,應提出改善投資環境的具體方案,時間為9月之前。

圖/經濟日報提供
經濟部首先針對現行外勞政策,建議鬆綁。根據經濟部的初步規畫,不論外商、本國企業及回台投資的台商,須符合三大條件:一、投資政策性重點項目;二、高附加價值項目;三、能創造高數量就業。符合這3項要件的廠商,經跨部會審查通過,就可以核發額外5~10%外勞配額。
經濟部官員強調,須上述三大原則都「同時」符合,才可獲得額外核配的外勞,缺一不可。
至於所謂的政策性重點項目,是依據工業局、技術處,根據其關鍵技術與產業情況來認定。
此一政策,也凸顯國內技術勞工嚴重短缺的問題。因此推動此一政策的同時,經濟部加強與高工生互動,直接從高工找技術人才;工業局自今年9月開始,結合業界和國內高工,首次試辦技職人才與企業的媒合,為技職教育與產業結合跨出一步。
官員透露,結合上銀、駐龍、寶一等5家企業,及中南部9家高工,9月起,5家企業將到這9家高工學校的高三學生選秀,並給予1萬元獎金,希望這些學生能利用寒暑假拜訪5家企業,該名學生可在高工畢業後、當兵完後或讀完科技大學時,選擇到企業做事。若試辦成果不錯,工業局將進一步到各個產業聚落,擴大舉辦。
【2012/07/30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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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4日 星期二

因應全球化趨勢 外勞引進該鬆綁

  • 2012-07-23 00:49
  • 中國時報
  • 【林建山】

 受到台商鮭魚返鄉政策奏效,幾個著具規模且具市場領導地位的企業決定回台再投資、再發展,為台灣經濟振興,注入新的動能;但這一發展,卻立即面臨缺工的勞動力不足問題挑戰,外勞引進乃成為這些返鄉廠商投資營運的重點寄望。而主管機關勞委會則給予比較負面的回應。也因此,外勞引進政策的更開放與再限縮議題,近月間又現勃谿。
 台灣引進外勞二十三年來,勞資政學對於外勞政策的爭議,一直都環繞在數量、價格與職能規格三個面向,持續糾葛。
 外勞引進數量的多寡,當然是第一優先的爭議課題。國內勞動團體總是以外勞引進,必然會「對同職能層級的本國勞工,產生就業機會威脅或替代」的衝擊;而基於「勞動保護主義」思維的堅持,當然一力反對外勞引進的繼續加碼,甚至要求應該限縮既已開放的外勞人數。因此,才會在今天出現產業用外勞人數無法增進,但家事外傭人數卻事實持續加高的特有現象。
 在台灣,尤其是九○年代後半期以來,處於產業結構與市場結構必然大幅轉型之關鍵階段的台灣,由於大規模人才與勞動力的失衡與短缺,已事實肇致產業及廠商必須被迫外移他遷的最嚴肅衝擊挑戰,勞動力(外勞)的引進,乃成為留住產業/廠商不致過度外移他遷的有效對策。主政當局所必要聚焦關注的,不應當是「外勞引進或有威脅或替代本勞之虞」的未然疑慮,而應當是「每引進一個外勞究竟可以保住多少本勞就業機會與工作職位」的已然事實。
 而主政當局更必要聚焦關注的應該是,最有可能撼動勞動經濟與勞動市場的宏觀指標,即外勞依存度(引進外勞數量占國家全體勞動力之比率)。目前全亞洲平均外勞依存度是百分之十一,(新加坡是百分之三十七,合計五級勞動力則更高達百分之五十三;新近成為二○-五○俱樂部成員的南韓,則外人加外勞的依存度是百分之十二),而台灣現行外勞依存度,祇不過百分之三略強,距離一國勞動市場的風險臨界點,還有極其長遠寬緩的空間。若果台灣外勞依存度可以大幅放寬到與全亞洲平均值拉齊水準,則尚有可以引進將近百萬外勞員額人數的餘地;欲留住增進造餅能量的產業活動與經濟活力在台灣,乃至再為台灣勞動人口創造多少就業機會(有產業才有就業)而定,都與開放外勞多少相關。
 對於勞動價格,即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掛鉤問題,勞委會極力堅持的準據,是聯合國一九四八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一九六六年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對勞工有罷工權、勞工保險、爭議權之「人權」規範。但一九九五年世界經濟社會進入全球化時代,世貿組織WTO協定已完全開放五級勞動力(從最高的行政高管到基層體力工)之可以跨國跨境自由流動,人力資本與實物財貨一樣,都可在全球市場上自由流通。各國均可應用「國際市場價格」在全球勞動市場上自由採購,自己本國經濟營運所必要的勞動力(即外勞),而對於勞動力之國際市場價格,並無絕然必須要與本國基本工資掛鉤的公法限制。
 今天民間產業界之要求,乃至陳冲院長擬在自由貿易示範區之開放,以「國際勞動市場價格」引進外勞之議,根本沒有違反國際條規或國際規範之虞,亦沒有與人權維護相扞格之失。但是,這一國際遊戲規則之合理運用,卻對於台灣產業經濟實力的維繫及其活力之提升,著有極大之關聯助益。
 整體上言,現階段台灣對外勞的擴大引進,根本沒有肇致基層勞動市場惡性循環之虞,但對於振興當前台灣產業經濟,提高本國勞動力之就業機會,恢復台灣經濟在全球市場的活力與競爭力,卻有絕對正向的價值。外勞引進政策確有朝向更開放的方向推進之必要。
 (作者為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

外勞新修辨法 估淘汰1%仲介

職訓局今天表示,新修辦法加重外勞仲介管理責任,2年內外勞逃跑達一定比率者,就不能再從事引進外勞業務,「預估新修辦法實施後,有1%國內外仲介機構遭淘汰。」
目前國內外仲介外勞機構有效證照期限是2年,到期後須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申請許可證照,才能繼續從事引進外勞的業務。
勞委會職訓局外勞管理組指出,新修正法規所指「逃跑外勞」,是外勞入境後3個月內逃跑者。2年內外勞逃跑數達一定比例的仲介業者,勞委會將不予許可換證。換言之,就不能再從事引進外勞業務。
職訓局說明,考量外籍勞工來台3個月內,因仍在熟悉本地文化、語言,在生活適應及工作也需與雇主磨合,如果缺乏仲介機構關懷照顧服務,常會衍生行蹤不明的問題,因此新修相關辦法,來強化仲介關心及協助外勞解決來台適應問題的責任。
對於外界反映外勞不能單方解約及自由轉換雇主也是外勞逃跑原因。職訓局說,外勞如果有不可歸責的情況,可透過就服機構、三方合意和雙方合意管道或利用「外勞轉換雇主網路作業系統」轉換,目前轉換成功率已達9成。


全文網址: 外勞新修辨法 估淘汰1%仲介 | 財經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7246801.shtml#ixzz21Y5AMs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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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2日 星期日

基本工資調漲 成本年增131億元 資方:時機不對 錢都給外勞了

轉載自鉅亨網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擬調升基本工資,據了解將以「時薪大漲、月薪微調」的方向規劃;月薪調幅預料在2%到3%,大約在19000萬元左右以上,不過對此工總表示,選在全球和台灣經濟發展疲弱的時間點調薪,「非常不對、時機不宜」,同時質疑,若外勞跟本勞薪資沒有脫鉤,根據統計增加的調薪成本131億中,會有將近75億元給外勞,本勞根本看得到、吃不到;但勞方方面則質疑,「對資方而言,永遠沒有調薪的好時機點。」 薪資成本年增131億元 根本選錯時機點 根據工總統計,若基本工資調漲3%,漲至新台幣1萬9343元,全台雇主每月成本增加10億9412萬元,每年成本增加131億2944萬元;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林秉彬表示,選在這個時間點調薪,時機相當不宜,全球景氣糟透了,根據企業主透露,比2008年金融海嘯過後還要糟糕,從今年年初到現在,相關研究機構不停調降PDP成長率,現在又傳出GDP可能不保2%,在這種情況下,還要增加企業主成本,時機點根本選錯了。
本勞應與外勞脫鉤 否則75億元都給了外勞 林秉彬還質疑,最重要的問題是外勞跟本勞薪資是否能脫鉤,因為根據估算,若調薪所增加的薪資成本,約有60億給外勞、工總方面則統計有高達75億元都是給外勞,本勞根本享受不到,他認為,外勞的福利都要比台灣好了,政府根本不需要這麼做。
他進一步說明,有勞方認為若外國勞工跟本國勞工薪資脫鉤,是嚴重違反國際公約以及人權立國的主張,但事實上公約組織定義外勞是指移民外勞,而不是針對向台灣一樣,來台3-5年就離開的契約外勞,林秉彬說,政府給勞工好處,沒有人會拒絕,但如果政府那麼慷慨,要勞工多一點的薪水,但本勞卻享受不到福利,實在讓人很不服氣。


選在時機最不好的時候調薪 中小企業面臨壓力 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張平沼說,全球整個景氣都在衰退,選在時機最不好的時候調薪很不對,以出口來說,今年1月到現在衰退情況相當嚴重,許多中小企業和傳統產業已經面臨很大壓力,他認為工總不是不願意調薪,而是等景氣好一點再來調。


另外,他提到外勞與本勞的薪資若無法脫鉤,此次調薪將有超過一半的薪水都是付給外勞,張平沼說,外勞上的大部分是大夜班,薪水是兩倍計算,一個月基本薪資若2萬,做大夜班就有4萬元,已有不錯的福利,他認為,如果真的要調薪,就應該照顧以本國勞工權益為優先。


不過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卻認為,如果將外勞本勞薪資脫鉤,簡直是陷台灣於不義,他表示,之所以會有外勞存在,是因為資方提出的薪資報酬,不能滿足本國勞工,才需要大量聘請外勞,但這些公司卻持續給外勞低薪,甚至同工不同酬,這種做法簡直「得了便宜還賣乖。」 勞方反譏 「對資方而言 所有時間都不是調薪的好時點」 此外,他也反駁資方認為景氣不佳,不該調薪的論點,孫友聯說,對資方而言,所有的時間,都不是好的調薪時間點;景氣好的時候,資方說調薪恐怕拖垮競爭力、景氣差又說增加企業成本,他表示,既然每年第3季都要討論薪資問題,勞資雙方就不要破壞默契,若能把工資提升,對內需市場競爭也有好的助力。


至於調薪的幅度,孫友聯認為2-3%,換算下來等於每天大約只多出「一顆飯糰的錢」,建議政府及資方應該提出調薪幅度的計算公式,列出哪些因素左右薪資,而不是用喊價的、自編劇本,根本沒有意義。

2012年7月18日 星期三

外籍勞工優缺點分析


             
             
F工作態度佳、吃苦耐勞
F加班意願較高,可輪三班制
F激勵本國勞工工作態度
F平衡本國勞工對勞動條件之要求
F解決缺工問題
F能有更好的生產能量,提高產能
F使勞力供給穩定,企業因此能完全控制生產進度,增進營收效益
F彈性人力需求,遇景氣不好時可減緩引進速度,甚至保留配額(遇缺不遞補),無資遣員工之苦
F薪資較低,可降低勞動成本
F無退休金問題
F節省國內招募成本
F人事單位可節省人事升遷及生涯規劃之成本
F伙食及宿舍管理不易(本公司可提供協助)
F衛生習慣較差(部份外勞)
F會有逃跑之困擾,報備程序繁瑣,且找尋困難(報備由本公司處理)
F需安排教育訓練、生活輔導、休閒活動及日常輔導(本公司可提供協助)
F外勞相關法令多,且辦理手續繁雜
F對公共安全之警覺性較低,語言不通較難指揮、運用困難
F管理成本較高
F需要專人負責體檢、報備、展延等手續處理(優良仲介可代為辦理)
F需繳交就業安定費

外勞與本國員工聘僱成本比較


外勞與本國員工聘僱成本比較

 (以下分析係採約數,實際成本依產業別不同而有異)



項目(每月)
外勞
本勞
備註
  
17,880
20,000
標準工時計
法規成本
勞保雇主
876
1056
外勞投保:17400
本勞投保:20100
勞保職災以0.3%計、工資墊償為0.025%
就業保險
0
141
勞保職災
54
60
工資墊償


退休金提繳
0
1,206
健保雇主
943
1,060
就業安定費
2,000
0
小計
21,753
23,528

福利
年終獎金
0
3,333
以二個月計算
績效獎金
0
3,333
以每季半個月計
三節獎金及
生日獎金
0
458
勞動、端午及中秋各1500元,生日1000元。
伙食費
3000
0
外勞供膳宿,可委託管理
住宿費用
1500
0
管理費用
1000

交通費
2000
0
可扣抵膳宿費
-2500
0
,越勞可扣抵費用為2500
回程機票


,越勞雇主付,其餘外勞自付。每月平均約200
總計
26,753
30,652
,越勞成本為
26,753 + 200(回程機票)26,953